以下是小编介绍的合肥分公司注册情况。
分公司是指公司管辖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住所外以自己的名义设立的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虽然有公司的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只能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的字样。
1、 申请设立所需材料
一、分行登记申请书正本一份
二、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并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电子副本
三、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电子身份证件
2、 处理过程
一、申请人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二、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验收合格后,工作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报窗口负责人决定。
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半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工作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并通知申请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3、 常见问题
一、树枝的性质是什么?分公司是指公司设立的在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分行是否需要在总公司所在地注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三、分行的业务范围能不能超过总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