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银监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银监会网站1月8日消息,银监会就《金融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

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统一业务标准和监管规则,引导金融租赁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监会起草了《金融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办法》,并及时下发实施。

《办法》共六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业务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主要内容如下:***,弥补不足,完善业务规则。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融资行为、租赁对象范围和禁止的业务或活动。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准备金计提等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产品的购买、登记、检索、价值管理等业务规则。二是严格指标约束监督落实。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以主营业务为主,强化对融资租赁公司合规性的监管约束,制定了一些审慎的监管指标。包括融资租赁资产占比、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占比、杠杆率、业务集中度等。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针对行业存在的“空壳”、“失联”等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规范的要求。根据经营风险和违法情况,将融资租赁公司分为正常经营、异常经营和违法经营三类。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指导当地安全实施分类处置。四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银监会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完善监管合作机制、场外监管、现场检查、监管会谈等内容。

《办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我国金融租赁业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金融租赁业规范发展,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统一融资租赁业务监管规则,补齐监管体系短板,加强事后监管,深化金融监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的便利性、灵活性和财务优化的优势,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