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书
一、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的个人独资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后的出资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缴纳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居住证等,请根据不同变化填写相应内容);
2、还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书: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决定。
(2) 因跨登记辖区增资或者变更住所而变更登记机关的:
3、 具体操作方法
一、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申请人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后签发《受理通知书》和《企业搬迁通知书》;
2、企业应当将《企业搬迁通知书》送达搬迁地登记机关,由搬迁地登记机关向搬迁企业发出《企业搬迁核准通知书》;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将已登记的档案以挂号邮寄的方式送交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三、企业迁入地登记机关持《受理通知书》和《企业迁出批准通知书》电话通知企业换领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验、反驳手续)。
4、 注意事项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改书副本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股东及董事、经理、监事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名册和董事、经理、监事名册,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一致。
3、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在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登记文件。
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首先,建议在注册过程中不要更换委托人。如委托人变更,请重新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二是委托有资质的登记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和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