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个人独资企业工商登记的四个要点。合肥市工商登记仍有一定的程序。为使您顺利完成合肥市工商登记注册,合肥代理记账公司(京城)为您列出了四个要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 必要的雇员。
(3) 投资者是自然人;
(4) 有法定的企业名称;
(5) 有出资人申报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和经营业务相一致,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投资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台州市个人独资企业工商登记。
2、 企业住所证明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企业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租赁经营场所的,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
3、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某些行业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 登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由投资人签署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企业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投资人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载明。
5、 投资者身份
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合肥市工商登记时,应当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