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应提交的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资料说明。例如,在合肥市公司登记中,各类企业登记中,登记有限公司多。我们以注册的国内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提交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材料,具体如下12点。此外,合肥账户代理公司还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 有限公司登记所需材料说明

(1) 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应为A4纸。

上述事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由股东注明并签名“与原件一致”,或者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名。

(2) 以上涉及股东签字的,自然人股东应当亲自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应当加盖公章。

(3)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适用本规范。

(4)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表地址(营业场所)登记表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索取。

2、 提交登记的材料是什么?

(1)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有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

(2)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副本。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 居住证;自有房屋提交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出租房屋提交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人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无产权证的,属于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和房屋销售许可证;属于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地方政府。出租人是宾馆、饭店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以军用房地产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军用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属于城市房屋的,还应当提交《登记表》——住所(营业地)登记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利害关系人同意将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证明;属于非城市房屋,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

(5) 股东的***出资为非货币性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金融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副本;

(7)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当载明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0)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11) 股东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股东为事业单位的,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股东为事业单位的,提交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股东为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明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股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登记证书资格证明复印件。

(12)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有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名,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