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合肥信哲注册公司有三种条件。包括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必须有必要的财产;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所;公司必须依法成立;具体情况见以下介绍。
1、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独立权利。原则上,就公司的合法目的而言,它几乎是一个像自然人一样的独立实体。如果一个公司想成为一个自然人,它必须有权利。这些权利非常广泛,例如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包括不动产在内的财产的权利,起诉和应诉的权利,以及在公司宗旨范围内从事任何合法经营活动的权利。但是,由于公司的固有性质和一些法律政策原因,公司的权利受到限制。例如,公司不能享有一些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的权利,如生命权、婚姻权、继承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尊严权等,或者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一些权利应当与其经营范围相一致。
2、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必须在依法独立组织生产经营的基础上
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是指股东对公司不承担除出资义务以外的任何其他责任,即股东的有限责任。这也是公司与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等其他经济组织的本质区别之一。《公司法》第三条***款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独立责任是指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下,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者恶意使用有限责任制度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的。
可以否认其有限责任,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这在公司法理论和制度上被称为“人格否认”或“股东直接责任”,在英美法上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我国现行《公司法》也规定了这一制度:公司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
3、 公司必须有必要的财产
某些财产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具有可支配的财产。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法人财产称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法》第三条***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一般称为公司财产,包括设备等动产构成的有形财产,材料、工具、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货币以及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而言,主要指有形财产。公司成立时的原财产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方式出资,其中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八十三条)。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出资标的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公司,构成公司财产。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是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它也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为了保证公司具有必要的财产,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成立时的法定资本制度,即公司财产必须达到法定的***限额,否则公司无法成立。
4、 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地点
公司名称等同于自然人名称,可以自由选择,但必须注明公司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八十二条)中必不可少的项目之一,也是公司登记事项之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5、公司必须有一个完整的组织。
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人不同于其他法人组织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司作为法人,没有自然人,必须设立公司机关,确定和执行公司的意志。公司健全的组织结构是实现法人意志的组织保证,法人意志包括公司的职权、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基本相同,但略有不同,主要表现为前者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后者的规范性较强。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营业场所,是公司为实现设立目的而经营的场所;公司还必须有自己的住所,住所可以与住所相同,也可以与住所不同。但是,公司住所是公司法律关系的中心区域,是公司债务清偿、诉讼管辖和送达诉状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以主要营业地为住所。
6、 公司必须依法成立
依法设立合肥市注册公司主要是指设立程序,即设立公司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部分公司的设立,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公司法》第六条***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公司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