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所需材料

合肥市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文件和证书目录。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增资、减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印章正本;公司名称变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注:经营范围涉及特种许可证的,应当先变更许可证。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6)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布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决议(由董事会成员签署)

(7)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8) 新住宅使用证(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租赁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租赁房屋出租人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

(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经营范围涉及特种许可的,应当先换发。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11) 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12) 新增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需要报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拟扩大经营范围需要预先核准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核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16) 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17)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股东应当提交实物出资形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货币出资形式的银行对账单);

(18)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缴足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9)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9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以上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意向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偿债或者债务担保证明:

(2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经营范围涉及特种许可证的,应当先变更许可证。

(22) 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变更股东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2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后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24)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

(25) 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正本、副本;

(26) 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变更后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自更名之日起30日内申请。

(27)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8) 签发《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无董事会的,由董事会成员签署并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作出决议)连同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的变更,包括公司成员或执行董事的选举,董事和全体股东的签名、盖章;

(29) 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

(3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2) 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33) 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身份证复印件。